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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系、雙主修、轉系

★輔系、雙主修、轉系請依本校教務處公告辦理

教務處公告:https://registra.site.nthu.edu.tw/p/404-1211-5133.php

★雙主修:「修讀本系為雙主修之學生修滿本系全部專業(門)必修科目後,學分數仍不足40學分者,需再加修本學院(DMS或LS)3字頭以上科目。」;另免修原則「本系之專業(門)必修科目與主學系(所、班)專業(門)必修科目內容相同者,經本系系主任同意,得免修。」

(112-3醫學科學系課程會議決議)
․依據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二條第三項規定,醫學科學系訂定標準為「前兩學期每學期學業平均績(GPA)3.40以上,或每學期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百分之十以內」。(113-3醫學科學系課程會議決議)

★轉系申請

1.申請時間、流程:請依教務處公告辦理

2.醫學科學系轉系申請審查資料:

(1).應繳文件:轉系的書面理由、推薦信1封。

(2).其他有助審查資料:例如相關經歷、語文能力證明...等。(無則免附)

★轉系

國立清華大學學則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業經113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修正為各學系、班、組、學位學程(本條簡稱系)學生欲申請轉系時,應具有至少兩學期本校成績(含申請時正在修讀的學期)始得申請,學生依各系自訂之條件,平轉或降轉至適當年級,惟不得轉入一年級。其中,自訂之條件醫學科學系沿用舊條文。

(舊條文第三十三條第一項學生於第二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系,於第三學年開始以前,得申請轉入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或性質不同學系二年級;因特殊原因於第四學年開始以前,得申請轉入性質相近學系四年級或輔系三年級肄業;其於更高年級申請者,依其已修科目與學分,得申請轉入性質相近學系或輔系適當年級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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