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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告》國立清華大學學士班畢業學業表現優等獎申請(115年4月1日下午5點前)

發佈日期 : 2026-03-07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學士班畢業學業表現優等獎要點」辦理。

二、受奬人數:於每年四月由註冊組依各系、班、組、學位學程大四畢業班於該學年度下學期報校庫資料在校生人數百分之五比例(四捨五入方式)核算,由註冊組通知各系、班、組、學位學程可受奬人數。

三、在受奬人數額度內,依下列方式進行評比與推薦:

()   大四畢業班學生,其學業成績累計至大四上學期,達等級制成績累計平均GPA3.4()以上及符合各系、班、組、學位學程自訂標準。

()   提前畢業者:

1.已於當學年度上學期畢業者,其學業成績以等級制畢業成績與當學年度大四畢業班學生一起評比。

2.預計於當學年度下學期提前畢業,且已於當學年度三月底前完成提前畢業申請者,其等級制學業成績累計至當學年度上學期,與當學年度大四畢業班學生一起評比。

()因特殊狀況,得經各系、班、組、學位學程相關會議通過,不受等級制成績需 GPA3.4()以上之限制。

超額時,各系、班、組、學位學程應自訂超額比序篩選的標準,於額度內進行推薦。

【註】醫科系審查標準:學業成績、研究、社團/社會服務、各項競賽等綜合表現(且未曾違反校規、未有懲處紀錄)。

四、獎勵方式:頒發獎狀乙紙及畢業榮譽領巾乙份,於畢業典禮前由各系、班、組、學位學程或院轉贈。

五、申請資料

1.申請書

2.成績單

3.未曾違反校規、懲處紀錄證明(請向生輔組申請)

4.推薦信

5.其他有利資料(無則免附)

六、申請方式:請於11541日下午5點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系辦公室(生科二館R205)

七、其他:請詳見「國立清華大學學士班畢業學業表現優等獎要點」(教務處網頁:https://academic.site.nthu.edu.tw/p/412-1007-4204.php?Lang=zh-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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