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赴海外交換生甄選將於10/03至10/13開放線上申請
一、 申請對象與資格(不符資格者無法提出申請):
1. 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不含在職專班生)。
2. 前一學年(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30% (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
3. 申請交流期限為2017秋季班一學期、2018春季班一學期或2017秋季班至2018年春季班一學年。
4. 需具備符合校內規定之2年內(2014年10月以後)外語能力檢定成績,詳細語言能力請參考說明(不接受補件)。
二、交換生獎學金申請對象與資格(不符資格者無法提出申請)
1. 國際交流獎學金:限大二在學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前一學年(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4(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20% (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
2.菁英留學獎學金:限本校在學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前一學年(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4(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20% (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
3.學生海外學習獎學金:限本校在學學生,前一學年(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30% (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2017/2018年度補助國家如下:印度、馬來西亞、泰國、越南、汶萊、印尼、祕魯、智利、立陶宛、拉脫維亞、波蘭,限選填上述國家者申請。
三、 申請文件說明
1. 線上系統申請:登入系統,按照系統步驟填寫出國交換生申請表(10月3日9點開放線上系統,系統主要填寫個人基本申請資料及選填志願,填寫完成後列印紙本文件)
2. 2017/2018出國交換生申請表格(置於本處網頁清華本國學生>Outgoing交換生> 如何成為交換生>下載專區)
3. 歷年成績單正本:大學部須含班或系排名。碩一為大學部歷年成績單,博一生為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4. 國外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中文即可,選填2間學校需填寫2間修課計畫,選填10間須填寫10間修課計畫,同時須確認各間志願之交換期程,依此類推)
5. 兩年以內之有效語言能力證明。(2014年10月1日後之語言能力證明)
6. 身份證正反面(外籍生/僑生為護照、陸生為入台證)影本。
7.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8. 導師或指導教授推薦信一封。(不限格式)
9. 其他有利助審資料。
四、 報名方式:送交線上申請列印文件+2017/2018出國交換生申請表格至所屬系所單位審核。(10月13日下午4點前)
五、 相關說明和表單文件下載等詳情,請參見以下網址http://oga.nthu.edu.tw/cont.php?id=176&m=m6&mm=mm37&tc=5&lang=big5
六、 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請至連結(http://oga.nthu.edu.tw/cont.php?id=371&m=m6&mm=mm37&tc=5&lang=big5)查詢。名額請參考2017秋季班和2018春季班名額,寫"零"或NA即無交換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