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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上學期(2024秋)赴陸港澳學期交換開放申請

發佈日期 : 2023-12-27

一、申請對象與資格

1.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惟相關限制條件以本校與姐妹校規定為準。

2.前兩學期(111下及112上)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

3.申請交流期限為一學期。

根據「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辦理。

二、報名截止日

生命科學系、醫學科學系、生醫學院學士班:請於113126()下午5點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系辦公室(生科二館R205)

申請文件、報名流程、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等相關申請資訊公告於全球處網站 : 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260917,r8950.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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