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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10學年度下學期(2022春)赴陸港澳學期交換開放申請(2021年8月20日下午5點止)

發佈日期 : 2021-07-07

《公告》110學年度下學期(2022)赴陸港澳學期交換開放申請---2021820日下午5點止

因應COVID-19 疫情,是否可如期交換,以姊妹校因疫情發展的相對應的政策而決定。

一、申請對象與資格:
1.
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
2.
前一學年(前兩學期-109上及109)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
3.
申請交流期限以一學期為原則。
※ 
根據「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

二、報名截止日:
2021
820日下午5點止,請將申請文件送系辦公室 

另考量疫情影響彈性調整申請件收件方式(例如先繳交電子檔申請文件,9月學生到校補繳實體正本等,指導教授簽名先以e-mail同意簽核等)。
(9
6 5:00pm : 通知學生院總排序順位及填寫交換學校志願序表單)

(913 5:00pm : 學生須至至線上表單填寫交換學校志願序)

三、申請文件:
1. 
申請表 (請以電腦打字印出)
2. 
學習計畫 (請以電腦打字印出)
3. 
歷年成績單 (大學部須含班級及系級排名)
4. 
教授推薦信
5. 
欲申請赴香港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請提早準備英語能力證明,屆時未能檢附恕視為資格不符

四、其他

相關申請資訊請詳見全球處網站http://oga.nthu.edu.tw/news/detail/sn/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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