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0學年度下學期(2022春)赴陸港澳學期交換開放申請(2021年8月20日下午5點止)
發佈日期 :
2021-07-07
《公告》110學年度下學期(2022春)赴陸港澳學期交換開放申請---2021年8月20日下午5點止
因應COVID-19 疫情,是否可如期交換,以姊妹校因疫情發展的相對應的政策而決定。
一、申請對象與資格:
1.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
2.前一學年(前兩學期-109上及109下)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
3.申請交流期限以一學期為原則。
※ 根據「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
二、報名截止日:
2021年8月20日下午5點止,請將申請文件送系辦公室
另考量疫情影響彈性調整申請件收件方式(例如先繳交電子檔申請文件,9月學生到校補繳實體正本等,指導教授簽名先以e-mail同意簽核等)。
(9月6日 5:00pm前 : 通知學生院總排序順位及填寫交換學校志願序表單)
(9月13日 5:00pm前 : 學生須至至線上表單填寫交換學校志願序)
三、申請文件:
1. 申請表 (請以電腦打字印出)
2. 學習計畫 (請以電腦打字印出)
3. 歷年成績單 (大學部須含班級及系級排名)
4. 教授推薦信
5. 欲申請赴香港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請提早準備英語能力證明,屆時未能檢附恕視為資格不符
四、其他:
相關申請資訊請詳見全球處網站: http://oga.nthu.edu.tw/news/detail/sn/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