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球處公告:http://oga.nthu.edu.tw/news.php?id=1097&lang=big5
申請對象與資格:
1.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
2.前一學年(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4(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20%(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
3.申請交流期限以一學期為原則。
※根據「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
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請至連結(http://oga.nthu.edu.tw/cont.php?id=368)。
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學習計畫
3.歷年成績單(須含累計系排名)
4.教授推薦信
5.欲申請赴香港地區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
報名流程:
擬申請10510赴陸港澳交流的同學請依循以下步驟
http://oga.nthu.edu.tw/cont.php?id=353&m=m115&mm=mm117&tc=9&lang=big5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G1ofvroA0hmALesaa5W4e2c-cVRxOc49XddtMcrhwd0/viewform
(3)將填好紙本表格連同相關附件於3月4日(星期五)中午前送交系辦
(4)3月中待審查結果通知;
(5)5月底參加行前說明會。
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國際學生組 高小姐
電話:03-5162462;E-mail:mhkao@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