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 本校大學部與研究生皆可(但請以交流學校規定為準,部分學校僅接受大學部) 2. 前兩學期之平均成績須在GPA 3.4以上(約80分以上) 申請截止日:於102年9月13日(星期五)下班前送至生科二館205系辦公室 申請文件:申請表暨檢附相關文件(請詳閱申請表之說明)
參考連結:http://exten.web.nthu.edu.tw/files/13-1154-59445.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