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預研生」開放申請,請詳閱「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取得學碩士學位辦法」
申請資格:本院大學部學生,修業滿五學期、修習學分數達90 學分、且前五學期學業成績累計排名在全班前百分之五十,經本院一位專任教師推薦並同意指導後,得申請為本院「預研生」
申請文件:申請表、指導教授推薦表及歷年成績單
申請日期:105年4月29日(五)下班前送至系辦公室